杭州孕妇什么时候须做引产
文章来源:杭州红房子妇科医院 2012-03-21 11:27
杭州孕妇什么时候须做?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举,它是为了孕妇或下一代健康的一种措施。是在患者出现宫缩后,腹痛消失,使患者在无任何痛苦情况下轻松结束分娩及清宫术。
杭州孕妇什么时候须做?
★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,终止妊娠。
★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。
★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,结束分娩。
★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。
★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,也需立即。
★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。
温馨提示:较后,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也是需要立即进行的,这样用以孕妇生命安全,的时候要注意选择正规的医院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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